常州市2014年博士后招录及科研资助政策

发稿时间:2014-02-24浏览次数:1309

常州市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2005年出台了《常州市吸引博士后进站工作的若干规定》,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在站期间作出突出业绩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和奖励。今年我市将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资助、奖励标准,拟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和奖励,具体如下:

一、生活补贴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享受2000元(月·人)的资助。

二、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博士后在站或出站后两年期限内,对其博士后研究项目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作如下奖励:

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奖励6万元;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并且是第一持有人的,每项奖励6万元;

3.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并且是第一持有人的,每项奖励1万元,3项以上奖励5万元;

4.获得“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奖励8万元。

三、国家、省博士后科研资助匹配

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提供与所获资助等额的匹配资助。

四、出站奖励

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成功完成科研任务,经鉴定达到预期目标,且按期出站的奖励3万元/人。

此外,对进入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将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博士计划”,获评者将给予20万元奖励。

博士后意向反馈表.doc招录计划汇总(创新基地).xls招录计划汇总(工作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