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退休人员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2018-07-25


我校退休人员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8731日前调整兑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相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养老金调整范围

已参加或应当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12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二、调整起始时间

201811

三、调整办法

(一)2014930日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对照表

缴费年限

  

  

月调整金额

1-15

25.5

16

28.2

17

30.9

18

33.6

19

36.3

20

39

21

41.7

22

44.4

23

47.1

24

49.8

25

52.5

26

56.4

27

60.3

28

64.2

29

68.1

30

72

31

75.9

32

79.8

33

83.7

34

87.6

35

91.5

36

95.4

37

99.3

38

103.2

39

107.1

40

111

41

114.9

42

118.8

43

122.7

44

126.6

45

130.5

46

134.4

47

138.3

48

142.2

49

146.1

50

150

月增资额不足25.5元,按25.5元增加;

2)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小数部分见分进角);

3)高龄补贴:2017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分别增加25元、35元、45元;退职人员增加15元、25元、35元。

3、举例说明:

某教师201210月退休,

缴费年限38年,

基本养老金每月9542.2元,

2017年满76周岁,按调整办法每月增加=34+103.2+9542.2*1.6%+35=34+103.2+152.7+35=324.9

(二)2014101日至20171231日之间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1、挂钩调整:

按照本人预发养老金的4%增加(小数部分见分进角)。

2、举例说明:

某教师201610月退休,

预发养老金每月9981元,

按调整办法每月增加=9981*4%=399.3

  

我校将从20188月起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并补发20181-7月的增加部分。




附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9号)

苏人社发[2018]169号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pdf



东南大学人事处

东南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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