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程序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4-27浏览次数:3876

1.   退休教职工因重大疾病,手术及病危抢救负担过重及家庭存在实际困难和本人父母去世(不含岳父母),先由本人到基层单位填写“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填写应如实,详细,认真。

2.   由基层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送退休科审批。

3.   申请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