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超期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通知,“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年149号)有关要求,为规
现根据我校情况,通知如下:
1、凡长期不在站、目前仍然无法达到出站要求的博士后,将根据国家要求对这类人员进行退站处理;
2、对于因为工作需要,延误出站的博士后,请博士后人员提交“博士后延期报告”,合作导师签字,院系签署意见。待国家批准后,1个月内必须出站,否则,最终做退站处理。
请各单位将超期博士后人员的处理意见(退站,或者近期出站(出具延期报告)),于2012年4月13日前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名单见附件)
联系电话:周2、5 025-83792753
周1、3、4 025-52090252
联系人:王超 13951032111
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