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博士后人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有关政策,对于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
经与科研院协商,今年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博士后人员(建议本校在职博士后不要用博士后身份申请),请下载并填写《东南大学博士后申报国家自然基金同意函》(见附件)后,自行到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合作办公室(基础办)——毕建新老师(025-83790575、83790506,地点:老图书馆107室)处加盖“东南大学章”。请各博士后务必将该“承诺书”放在基金申报材料中,否则在资格审查阶段就会被“初筛”下来。
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