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各学院(系)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推荐,优先推荐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请各学院(系)于6月17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报人事处(83792621 郭金陵),并附推荐理由。
3、学校根据院系推荐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最终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
4、候选人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6月24日前上报材料。学校统一组织报送。
师资科
201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