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校发[2016] 1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办理延迟退休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几类人员办理退休的程序
1.截止到
2.院士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院士等杰出高级专家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5]4号文)另行办理。
3.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时间,按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5〕14号)文执行,即上述女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如自愿退休,请上交个人申请报告(报告需本人签字以及单位签署意见)。女性六级及以上职级职员不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5〕14号)文执行(即女性六级职员满55周岁退休)。此项工作列入每月正常办理退休工作中。
二、延迟退休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申请延退人员的延退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及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发至劳资科王之婧OA,纸质版盖单位章)报至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人:何萌 王之婧
联系电话:83790379、52090249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