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现就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1.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入选名额不低于20%。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在培养期的“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其他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二、选拔和推荐名额
我校名额为: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8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8名,本次申报各院系各层次限报一人。
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的进入方法为从江苏人才工作网左侧申报系统中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处,点击进入,网址为:http://333gc.jsrcgz.gov.cn/。经过省教育厅反馈,现阶段申报系统尚在调试中,目前无法进入,故先以附件3的《申请书》填报,附件材料按要求准备,待学校评审过后,通过的的人员重新在网上进行填报。
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申请书和附件电子版同时报送)。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院系公章。
(2)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申请书》、附件、汇总表电子版请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尹志胜oa邮箱或zhishengyin@seu.edu.cn。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4月13日前将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有关材料,于4月20日前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有关材料报至人事处人才科。
联 系 人:刘莉莉、尹志胜
联系电话:83793301、52090251,52090253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doc
人事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