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条例修订研讨会在九龙湖行政楼120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人事处组织,刘攀副校长主持,张广军校长及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社会科学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此次会议。
刘攀副校长首先对条例修订历程、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及本次会议研讨目标做了整体介绍。
人事处王景全处长详细汇报了突出成果奖励条例修订方案的历史作用、改革背景、条款调研情况和建议,充分肯定了现行条例在学校现阶段发展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并提出结合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和学校下一步发展目标需要重点讨论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教务处处长孙伟锋、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陆建、科研院常务副院长陆卫兵、科研院副院长张晓兵、社科处副处长甘锋、财务处处长任卫时分别结合各部门的调研情况或分管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校长助理、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钟文琪提出突出成果奖励应奖励促进学校发展的标志性、突出性成果,也要注意避免重复奖励。
在听取各部处汇报发言后,张广军校长提炼重点、指明方向、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既要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相关文件精神,强调成果的“突出性”,奖励“大成果、大获奖、大团队”,同时,也要认清学校的定位,调整结构、找准目标、构建体系。强调要从加强政治站位、突出立德树人、破解发展问题三个原则出发,进一步理清了修订框架。
最后刘攀副校长总结会议内容,首先肯定了各部门前期的调研工作,在疫情期间也采取线上会议等形式组织多次研讨。同时宣布《突出成果奖励条例》修订进入第二阶段,请各个职能部门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从学校角度出发,加强统筹沟通,统一方针导向,进一步形成完善的修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