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规定:进站半年后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证书及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应予以退站。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经与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流动站负责人沟通后决定,对代晓利等27位博士后研究人员作退站处理(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0年9月14日至18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统一报送至江苏省人社厅办理退站手续。
联系人:龙老师 83793317
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