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33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以下简称“卓博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卓博计划”是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平台的专项博士后资助培养计划,作为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子项目实施,主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每年遴选资助900名优秀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省财政对入选者按每人两年共30万元标准,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并按规定程序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等。
我校的“卓博计划”入选者,在江苏省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至善博士后35万+,普通博士后19-20万+),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新近进站或拟进站到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新近进站人员是指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二)拟进站人员是指已初步与我省设站单位达成进站意向,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其中,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三)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四)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和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的人员以及已获得“卓博计划”资助或纳入省“双创计划”等综合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方式
“卓博计划”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综合遴选四种方式开展。其中,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三种遴选方式,申报人不可兼选。
(一)揭榜领题
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课题揭榜领题榜单将于2023年1月底前公开发布,敬请关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符合条件的我省在站博士后或拟来苏进站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均可报名应征揭榜。根据报名应征情况,每个榜单由发榜单位优选1名揭榜领题人员,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
(二)单位(企业)举荐
结合博士后招收情况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单位对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开展举荐。举荐条件如下:
(1)国家重点实验室(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且博士后实际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人员,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字或加盖实验室印章后进行举荐);
(2)国家级(含国防军工)重大科研项目(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300万元量级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国防科工等在研或新立项项目的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且博士后实际参加项目科研工作的,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的可进行举荐);
(3)“双一流”建设高校(举荐的博士后应为一流学科所对应的流动站,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4)由设站单位的两院院士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该院士可直接举荐合作博士后1名,不受单位举荐名额限制,获举荐博士后资助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三)名校优选
对符合我省30条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个人综合条件优秀且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高校排名以2022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四)综合遴选
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综合遴选。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023年3月15日-20日期间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①申请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②申请书中所列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的封面、目录、全文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③符合相应申报方式的证明材料(如单位举荐类提供经批复或备案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职责和固定成员名单、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批文等;名校优选类提供高校排名证明等)。将在线生成的《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合订成一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合订册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报送至博管办。(注意: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之前,可下载附件1申请书模板作为参考)
(二)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完成审核并报送人社厅。
(三)专家评审认定:2023年5月中旬前,省人社厅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做好“卓博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做好“卓博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应及时注册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并在相应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如遇注册、登陆障碍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83278731;如遇系统填报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86653972。
(三)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3793317、52090252。
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