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说明:
1、全职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至善博士后(理工医科)10万元/人,至善博士后(人文社科)5万元/人,普通博士后(理工医科)5万元/人,普通博士后(人文社科)2.5万元/人【注意:以合同签订额度为准】。
2、在博士后首聘期内,科研启动经费至多分两年发放。博士后可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选择经费执行期为一年期或两年期。经费执行期内经费自动拨付,无需博士后个人再次申请。经费执行期截止后未使用完毕的经费,学校全部收回并不再下拨。其中,经费执行期为两年的:
(1)第一年度拨付经费未使用完毕,且剩余额度不超过第一年度预算的30%,剩余额度自动结转并叠加至第二年度,结转过程由人事处与财务处沟通进行,无需博士后个人操作;
(2)第一年度拨付经费未使用完毕,且剩余额度超过第一年度预算的30%,剩余额度自动结转至第二年度,但第二年度暂不新增拨付,待第一年度结余经费使用完毕后,再向博管办申请拨付第二年度经费。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全职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任务书(2023版).doc(单面打印,用夹子夹好,切勿装订),并将纸质版1份提交至合作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
2、合作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纸质材料交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材料(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103009093@seu.edu.cn,文件名为“一卡通号+学院+姓名+科研启动经费任务书”,例如“101300001+建筑学院+张三+科研启动经费任务书”。
注意:科研启动费每月拨付一次。请在确定上月末已领取到工资后,再申请经费。每月15号前申请者当月拨付,15号后申请者次月拨付。
三、经费调整:
第一年度预算增加,或科目间预算调整超过20%,需要调整经费预算。流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全职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预算调整表(2023版).doc,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申请调整预算”。
2、合作导师及所在学院分别审核,签署意见:“同意调整预算”,加盖院系公章。
3、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提交至财务处预算科修改预算。
四、结题程序:
1、科研启动经费执行期结束后,申请人填写全职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结题报告(2023版).doc(单面打印,用夹子夹好,切勿装订),并将纸质版1份提交至合作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
2、合作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纸质材料交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材料(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103009093@seu.edu.cn,文件名为“一卡通号+学院+姓名+科研启动经费结题报告”,例如“101300001+建筑学院+张三+科研启动经费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