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龙黎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4898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期为两年。本次申报范围为B档和C档。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获选人员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人事关系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注意事项:1)2024年的BC档申报拟与2024年博新(A档)同期进行申报条件为2023年3月1日后进站人员。因此,2023年3月以后进站人员,可选择2023年或2024年申报。(2)如2023年申报了B、C档,无论是否资助,2024年将不能申报A博新BC档,每站只能申报一次。32023年申报过博新未通过函评人员,如符合申报条件也可申报本次B、C档。

三、申报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10月16日-18日)

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将系统生成《申报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合订成一本,报送至所在学院。申报过程中,若需对已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修改,请联系所在学院申请驳回(点此查看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1)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之前,可根据《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模板仅用于申报内容参考。(2)申报书的“二、学术及科研情况”和“三、在站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中请勿填写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任何与姓名、单位名称相关的信息,包括申报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2.学院审核推荐(10月19-23日)

学院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评分标准见附件2。将个人申报材料合订本及本学院《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须排序),报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学校评审遴选(10月24日-31日)

学校博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附件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docx

附件3、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花名册.xls

 

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