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学期支援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招募通知

发布者:成天然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银龄教师工作部署要求,东南大学对口支援新疆政法学院,选派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工作。现就我校招募2025年春季学期支援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由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整合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转设为新疆政法学院。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由兵团负责领导和管理的多科性政法类普通公办本科院校,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政法类人才。

新疆政法学院坚持“基础学科齐全、政法特色突出、兵团底色鲜明”的学科建设思路,重点打造政法类、司法警察类、新工科、新文科等特色专业集群。目前已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法学、国家安全学、反恐警务、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跨境电子商务等27个本科专业。

二、需求计划

岗位需求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需求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可靠,师德高尚,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应聘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一年一聘;

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岗位职责

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以学术讲座(报告)等为辅,采取“传、帮、带”方式,引入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指导本学科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等。

五、待遇保障

1、补助标准: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纯课时)但少于128课时(纯课时)教学工作量的,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8万元/年;每学年承担超过128课时(纯课时)教学工作量的,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2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16万元/年。补助由新疆政法学院按月发放,寒暑假期间正常发放。餐饮补助按照新疆政法学院管理规定执行。

2、新疆政法学院根据工作需要为在校银龄教师配备1-2名助理教师

3、新疆政法学院为在校工作的银龄教师提供周转住房或人才公寓一套,配套设施齐全,供教师本人使用至聘期结束或协议终止,水、电、燃气、物业、暖气、网络等费用,由新疆政法学院承担。夫妻双方均在新疆政法学院工作的,按职称较高者提供一套周转住房或人才公寓。

4、银龄教师按学校相关规定正常享受寒暑假,每学年可报销本人2次新疆政法学院与原住地城市间往返交通费、中转住宿费(限1晚)。寒暑假均未休假的,每学年新疆政法学院可报销1名家属1次学校与原住地城市间往返交通费、中转住宿费(限1晚)。交通费、住宿费标准按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5、新疆政法学院为在校工作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聘用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的,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6、银龄教师在校工作期间,享受新疆政法学院同类同级别人员培训、出差、体检等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新疆政法学院首批银龄教师报名,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由退休教师本人填写《新疆政法学院招聘银龄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发送到103009266@seu.edu.cn。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处教职工发展办公室:025-52090258

2025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聘用需求长期有效,有意向的退休教师后续仍可通过上述渠道报名。


附件1:新疆政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需求表.xlsx

附件2:新疆政法学院招聘银龄教师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