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教职工过渡性住房需求,经学校积极整合资源,整租九龙湖人才公寓3号楼,所有房源已进行过基础装修,并配置了家具家电。现开展东南大学人才公寓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寓情况
东南大学人才公寓位于九龙湖人才公寓(苏源大道70号)3号楼,面积约40-60平方米不等,具体见附件1。家具家电设施齐全,可拎包入住,并配备阅览室、活动室、健身房等共享空间。
二、申请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博士后除外)。
三、租住原则
1、户型分配:人才公寓分配以家庭为单位,成员仅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人及以下家庭可租住A、C、D、E户型,3人及以上家庭可租住所有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以按照3人标准租住。家庭成员数量以申请公寓时为准,原则上入住后不作调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一人为申请人;如夫妻双方在单身时各申请了一套人才公寓,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出其中一套人才公寓。若存在上述条件以外的特殊情形,请另行申请说明。
2、承租费用:租金价格为26元/平方米/月,由学校按月从承租人的在校工资中直接扣除支付。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气、物业费(0.8元/平/月)、公摊费(20元/间/月)、有线电视及宽带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园区内提供停车位有偿服务,停车位收费标准为100元/月/车位。合同签订当日,需缴纳租赁押金1000元,退租时无违约情形全额无息退还。
3、承租期限:学校人才公寓实行有期限过渡,承租期限为1-3年,租赁期满后原则上不予续租。
四、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提交《东南大学人才公寓申请表》,并附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将纸质版申请表及材料提交至人事处(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35人事人才服务中心52090260/四牌楼校区群贤楼一楼人事服务中心83792146)。此前已提交过申请表的老师,无需重复提交。
2、资格审核:总务处、人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入职信息、住房情况及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具备相关房型的租赁资格,具体入住房型以选房时空房情况为准;选房当月签订租赁合同,房屋不做预留。审核结果将通过学校seu邮箱通知申请人,请关注通知。
3、住房分配与签订合同:审核通过的教职工,根据通知选房并签订《住房租赁合同》(联系方式:17327769021 物业;52706509 宫主任)。
4、入住办理:凭身份证、《住房租赁合同》到公寓物业处领取住房钥匙(联系方式:17327769021物业)。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孙老师,52090260/83792146
总务处公用房管理与修缮办公室,李老师,52090313
人事处
总务处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