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度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2、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3、正式聘用、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产业兼职教师
二、工作安排:
请各院系单位提醒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完成各单位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体检时间安排(4月7日-4月30日):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申请教师资格须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东南大学附属徐州市中心医院、东南大学附属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指定体检医院。(中大医院体检预约:申请人可关注“中大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体检预约-个检预约-选择本部院区”,选择“教师资格体检”,按照提示操作。)
请申请人携带下载的体检表(附件5),双面打印,张贴照片。体检医院意见栏需标注“合格”结论及盖章(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认可);怀孕人员提供妊娠证明,待生育后,完成所有体检项目,补交体检表领取教师资格证。
2、网上申报时间安排(4月20日-4月28日17:00前)
申请人在时间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过时系统关闭,无法补报,责任自负。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4月28日前)
院系提交院系测试安排情况表及其电子版(附件1),并组织完成对申报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填报评价表(附件4)。
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和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非博士学历必须参加院系单位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申报材料现场确认时间安排(5月11日前)
申报人员自备牛皮纸档案袋,封面粘贴认定封面(附件3),参照封面材料清单的要求及顺序,准备所有材料放入袋中(其中照片粘贴页无需提交,具体要求参见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比对无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时无须提交纸质件。
院系单位根据《材料清单》认真核对复印件和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此件与原件一致”+签名),盖学院公章,同时在验核情况栏打“√”,在现场确认人签字栏内签名。对不齐全、不规范的材料应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
5、汇总提交材料至人事处(5月13日前)
院系单位把材料齐全者的申报材料(按材料袋封面指定顺序排放,左上角平钉)交人事处教职工发展办公室,同时报送加盖院系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其电子版(附件2)。
6、上报教育厅(5月20日前)
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材料核实、审查和认定并上报教育厅。
三、网上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考试形式需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或主要任教学科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认定所在地请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选择确认点时选择003东南大学,附属医院参与认定人员单设确认点,请选择003000东南大学各附属医院。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无边框,与纸质照片(尺寸一寸,25mm*35mm)一致。
四、特别注意:
1、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根据需要通过任教高校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普通话一般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学校引进的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以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4、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加上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证书以及在学校教务系统中排定的2024-2025学年以来两个学期的教学任务书。
5、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1)在编人员
调动人员:提供人社厅调函及《人员调动登记表》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登记表》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2)非在编人员: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复印件,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省教育厅将对申请人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
五、联系方式
教职工发展办公室 52090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