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2023-02-1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3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支持措施

国家政策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资助期为2年。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

学校政策:首聘期三年,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至善博士后35万+,普通博士后19-20万+),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另可申请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紫金学者/小米青年学者等校内人才专项,所有渠道经费叠加发放!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2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8、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

四、申报方式

2023年“博新计划”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注意:个人申报期间,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所在学院申请驳回(点此查看联系方式)。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系统填报并在线生成(模板见附件1),自行线下填写无效。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2、3),填写、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

3、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评审指标

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获选人员,采取两轮评审,第一轮为通讯评审,第二轮为会议评审。评审指标如下: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做好“博新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做好“博新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3793317、52090252。


附件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x

附件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14